吐根糖漿(Ipecac Syrup)是一種含吐根植物提取物的藥用溶液,主要用於誘發嘔吐作用。此藥物透過刺激胃黏膜及迷走神經,促使人體自主嘔吐,以排出胃內有害物質。然而,現代醫學已減少其常规使用,僅限特定緊急醫療監控環境下配合其他治療措施。
此藥物主要應用于急性中毒事件的緊急處理,但需嚴格遵循醫護人員指示使用。近年醫學指南多建議優先採用活性炭或洗胃等替代方案,僅在特定條件下(如患者意識清醒且中毒物質非具腐蝕性)考慮使用。
此藥物的通用名稱為「吐根糖漿」,國際通用名稱為
吐根糖漿歸類為「催吐劑」,屬於消化系統用藥下的特殊治療藥品。其作用機轉與其他止吐或止瀉藥物截然不同,僅在特定醫療指徵下使用。
此藥物的主要適應症為急性中毒事件的緊急處理,需符合以下嚴格條件:患者意識清醒、中毒發生時間在1小時內、中毒物質非強酸強鹼等腐蝕性物質。需由專業醫護人員評估後決定是否使用。
禁忌使用情形包括:
輕微副作用包括:
嚴重副作用可能包括:
以下患者嚴禁使用:妊娠期婦女、消化道潰瘍患者、神經系統抑制作弊患者。美國FDA已針對此藥品發佈黑箱警告,強調非醫療監控環境下使用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。
使用後可能影響後續治療,例如干擾活性炭吸收或胃鏡檢查。哺乳期婦女使用後應暫停哺喂,因藥物成分可能通過乳汁。
與瀉藥同時使用可能加劇腸道刺激,與鎮靜劑合併使用可能加重意識障礙風險。與某些抗毒血清或解毒劑的交互作用尚未完全明確,需由醫師評估中毒物質性質後決定使用順序。
標準用法為單次口服15-30毫升,隨後需飲用大量清水以誘發嘔吐。此程序必須在醫療機構內執行,由護理人員監測患者生命徵象及嘔吐反應。
嚴禁自行調整劑量或重複使用:過量使用可能導致循環衰竭或電解質紊亂。藥物誘發嘔吐後需立即通報醫療人員評估後續處理。
此藥物的用藥頻率通常為單次使用,因此不存在遺漏劑量問題。若因特殊原因需二次使用,必須與首次嘔吐後至少4小時,且需醫師重新評估中毒物質殘留風險。
若誤用過量可能引發:
若服用後15至20分鐘內未誘發嘔吐,千萬不可再追加劑量。此時應立即聯繫中毒控制中心或急診室,尋求其他急救措施。重複使用可能導致胃黏膜損傷或反效果。
服用吐根糖漿後,是否需要補充水分或電解質?嘔吐後可適量飲用清水或口服電解質溶液,但需避免立即大量飲水以免誘發二次嘔吐。若持續嘔吐超過24小時或出現脫水症狀(如尿量減少),應盡速就醫。
吐根糖漿與其他瀉藥或止吐藥是否會產生交互作用?與瀉藥合併使用可能加劇腸道刺激,導致腹瀉或腹痛;與止吐藥(如甲氧氯普胺)則可能相互拮抗,降低療效。使用前務必告知醫師或藥師正在服用的所有藥物。
若誤服有毒物質後,是否可自行使用吐根糖漿誘導嘔吐?絕大多數情況下不建議非專業人員自行使用吐根糖漿。某些物質(如強酸、强鹼、石油類物質)誘導嘔吐可能導致二次吸入性肺炎,應優先呼籲中毒諮詢熱線依指引處置。
長期或頻繁使用吐根糖漿會對身體造成哪些潛在危害?長期使用可能導致食道黏膜損傷、胃痙攣或電解質紊亂。美國中毒與疾病控制中心已建議自2009年起不再將吐根糖漿作為家庭常備解毒劑,因其安全性與有效性均存在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