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alsartan

藥物概述

缬沙坦(Valasartan)是一種選擇性血管緊張素II受體阻斷劑(ARB),主要用於治療高血壓及心臟疾病。此藥物透過阻斷血管緊張素II與AT₁受體結合,降低血壓並改善心臟功能。其核心作用機轉是擴張血管,減少血液阻力,從而減輕心臟負荷。

此藥物適用於成人患者,常用於控制原發性高血壓,並可作為心臟衰竭的長期管理藥物。在糖尿病患者中,缬沙坦也能延緩腎臟病變的進展,尤其對蛋白尿併發症有明顯療效。其藥理特性使其成為ACEI類藥物不耐受患者的替代選擇。

品牌名稱與學名

學名為缬沙坦(Valasartan),主要品牌名稱包括:

  • 代文®(Diovan)
  • 其他製造商可能有不同商品名

不同劑量規格會根據製造商有所差異,患者應依醫師處方使用。

藥物成分可能與其他ARB類藥物(如洛沙坦、坎地沙坦)有不同作用強度,需嚴格遵循醫療指示,不可自行更換品牌或劑量。

藥物分類

缬沙坦歸類為血管緊張素II受體阻斷劑(ARB),與ACE抑制劑同屬抗高血壓藥物,但作用機制不同。ARB類藥物直接阻斷血管緊張素受體,而ACEI則抑制血管緊張素原生成。

此分類藥物常與其他降壓藥(如利尿劑)合併使用,形成協同療效。在心臟衰竭治療中,ARB類藥物能改善心臟後負荷,降低心臟擴大的風險。

適應症

主要適應症包括:

  • 原發性高血壓(原發性高血壓)
  • 心臟衰竭(心室收縮功能不全)
  • 糖尿病腎病患者的蛋白尿治療

在心臟衰竭治療中,可與利尿劑及β阻斷劑聯合使用。

此藥物亦用於心肌梗塞後的心臟保護,改善心臟收縮功能。但需注意非所有ARB類藥物都核准此適應症,需依醫療指引使用。

常見副作用

輕微副作用包括:

  • 頭暈或頭痛(約10-15%患者出現)
  • 上呼吸道感染症狀
  • 疲勞感

這些反應通常在治療初期出現,持續使用後可能緩解。

嚴重副作用需立即就醫:

  • 橫紋肌溶解症(肌肉疼痛伴隨肌酸激酶升高)
  • 急性腎衰竭(尤其雙側腎動脈狹窄患者)
  • 高鉀血症(血清鉀濃度超過5.5 mEq/L)

若出現呼吸困難、臉部腫脹或皮膚發疹,應立即停藥並就醫

警告與注意事項

禁忌症包括:

  • 妊娠中期至晚期(可能導致胎兒傷害)
  • 對ARB類藥物或賦形劑過敏者
  • 雙側腎動脈狹窄患者

此藥物屬妊娠分類C(第一 trimester)及D(後期),懷孕初期需謹慎使用。

特殊注意事項:

  • 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需調整劑量
  • 合併使用非類固醇抗炎藥(NSAIDs)可能降低降壓效果
  • 糖尿病患者需定期監測血鉀及肌酐酸濃度

藥物交互作用

與下列藥物合併使用需特別注意:

  • 利尿劑(可能增強低血壓風險)
  • 保鉀利尿劑(增加高鉀血症風險)
  • 非類固醇抗炎藥(NSAIDs)可能降低降壓效果

與鉀補充劑或鉀 sparing 利尿劑(如螺內酯)併用時,應定期監測血清鉀濃度。與鋰劑合併使用可能提高血鋰濃度,需密切監測。


劑量與服用方法

成人高血壓初始劑量通常為每日80-160 mg,口服單次或分次服用。心臟衰竭患者起始劑量較低(每日20 mg),依療效逐步調整至目標劑量(最大800 mg/日)。

應配合整餐服用以提高吸收率,但非必須與食物同服。嚴重腎功能不全(肌酐酸清除率

遺漏劑量處理方法

若遺漏當日劑量,應盡快補服,但若距離下次服藥時間短於6小時,則跳過遺漏劑量並按時服用下一次劑量。切勿為彌補遺漏而加倍服用,可能導致血壓過低。

建議設定藥物提醒系統,建立固定服藥時間表。若長期記憶遺漏影響療效,應立即與醫療人員聯繫調整用藥計畫。

過量處理方法

過量服用可能導致嚴重低血壓、暈眩及意識混亂。應立即就醫並進行血液動力學監測,必要時給予靜脈輸液或升壓藥物。

急性處理措施:

  • 洗胃(服藥後1-2小時內)
  • 監測血壓及電解質平衡
  • 嚴重案例可能需要透析治療

患者絕不可自行調整劑量,應由專業醫療人員評估後處置。

 

常見問題




 

是的。發舒凡的主要作用是降低血壓,過量的鹽分攝取可能降低藥效。建議每日鹽分攝取量控制在6克以下,減少加工食品、罐頭及高鈉調味料的攝入,以增強藥物效果並維持血壓穩定。




 

發舒凡與利尿劑(如呋塞米)合併使用時,可能導致血壓過度下降或血中鉀離子濃度異常。同時,與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(如布洛芬)合用可能降低降壓效果。使用前應告知醫師所有正在服用的藥物,包括成藥或補充劑。




 

頭暈或頭痛可能是血壓下降過快的徵兆。建議初次用藥或調整劑量時,起床或改變姿勢時動作放慢,避免突然站起。若症狀持續或嚴重,應立即停藥並聯絡醫師,避免自行調整治療方案。




 

發舒凡本身不會直接影響血糖水準,但與某些降血糖藥物(如胰島素或磺醯脈類)合用時,可能增加低血糖風險。糖尿病患者應定期監測血糖值,並與醫師討論血糖目標與藥物相互監測計畫。




 

發舒凡在懷孕第二 trimester(第20週起)嚴禁使用,可能導致胎兒損傷或羊水過少。計劃懷孕的女性應在治療前告知醫師,懷孕後需立即停藥並轉換其他合適治療方案。育齡女性服藥期間應採取有效避孕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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